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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执业5年以来代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百余件,多起刑事辩护案件被取保候审、不起诉、量刑大幅减少,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胡颖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2014-2017 华中科技大学 法律硕士
2010-2014 江苏省句容市税务局 纳税申报
2017-2022 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2-至今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理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南京品奕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南京锦绣江南餐饮有限公司设计合同纠纷仲裁案;
代理南京乾中护理院有限公司与鼎利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盛旺有限公司、天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各投资人合同纠纷案,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标的1200余万);
代理陕西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沈阳兴业机械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支持我 方诉请请,驳回对方反诉请求;
代理陕西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伍兴坤劳动争议纠纷案,最后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
代理江苏九澍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清色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全部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代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某、王某东与孙某建、唐某城债务纠纷再审案;
代理南京航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南京宏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
代理罗某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二审通过调解书确认罗某某获得抚养权;
代理曹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调解离婚;
代理潘某某与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股东登记一案,成功撤销;
代理刘某涉嫌诈骗罪,在审判阶段由检察院建议的15年量刑,最终刑期改为11年;
代理王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代理王某霞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最终不予起诉;
代理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判处缓刑;
代理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判处缓刑;
代理倪某某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担任江苏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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